高速公路收费业务知识考试

欢迎参加本次高速公路收费业务知识考试,请认真阅读题目并作答。考试题目均为客观题,请注意答题时间。
1. 基本信息:
姓名:
部门:
员工编号:
以下为正式考试题目,请根据所学知识作答。
2. 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5米,或者总宽度超过3.75米,或者总长度超过28米,或者总质量超过100000千克的,属于二类大件运输车。
3. 人工车道电子发票不可以汇总合并开具。
4. 对于入口未领取CPC卡的跨省车辆(无ETC),核实入口站后按虚拟纸卡操作收费。
5. ETC货车进入高速公路行驶ETC专用道,不需要进行称重检测。
6. 对于货物堆积在一侧的仓栅式绿通车,无需考虑货物平铺后的容积率是否达标,即可判断是否为不合格绿通车。
7. 全网最小费额计费的对账工单,分析结果选择“7-退回”,退回类型应为多省变单省。
8. 部级系统追缴名单逃费车辆全额补交欠费后,在重点关注名单停留时间为半年。
9. 坏卡数、核销卡数、修复数是站内登记了坏卡然后省中心审核后产生的。
10. 通行人工车道使用ETC刷卡支付,可以在畅和通APP或山东省高速公路人工收费电子发票小程序中开具电子发票。
11. 跨省调拨接收方应及时到达调出方仓库,进行实物卡交接,调拨指令发布后3个自然日内完成出库交接。
12. 省级稽查管理系统工单详情界面可查看本条工单信息及车辆本次通行记录,查看轨迹按钮可直接调取该车本次通行的详细信息,包括入出口数据、门架交易数据、轨迹地图等。
13. 当外籍车辆车牌颜色均按车辆头部悬挂车牌的实际颜色处理,如车牌实际颜色非系统内颜色,按“蓝色”处理。
14. 严禁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凌晨0时至6时通行高速公路。
15. 收费运营综合管理系统“工单录入管理”录入非跨省工单,无法录入外单位补费工单。
16. 收费站外勤人员要规范着装、佩戴执法记录仪,确保在岗在位,尽职尽责做好车辆引导、交通指挥及文明服务工作,对咨询车辆要主动耐心解释管制原因,对误入内广场封闭方向车辆做好疏导。
17.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租借、转让《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不得使用伪造、变造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18. 入口检测数据包括入口称重检测数据和入口称重图像数据。
19. 收费站人员通过查验收割机运输车辆,发现《跨区作业证》过期,且存在明显涂改痕迹,该车不能享受优惠政策。
20. 蜜蜂(转地放蜂)属于绿色通道鲜活农产品。
21. 菠萝蜜属于绿色通道鲜活农产品。
22. 多省其他交易均由部联网中心拆分至各联网省份,省中心拆分至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23. 安装了ETC的特种车辆ETC门架系统依据OBU或ETC卡内入口信息文件中的车型、轴数等进行计费。
24. 客户进行线上补费时,如对欠费信息存在异议,可在线上补费平台直接发起异议申诉,申诉工单提交至部级系统。部级系统将工单实时转发至发起方。
25. 通行费补交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26. 收费运营综合管理系统“工单录入管理”录入现场补费工单,无需添加非现场追缴名单。
27. 车辆通过ETC车道时报“无电子标签”,可能的原因是OBU故障、RSU故障、天线控制器故障、车道机通信串口故障。
28. 对证实因非行业系统原因造成未交、少交的MTC客户,可直接录入追缴名单进行追缴。
29. 应急救援车通行高速公路,应按其他免征进行处理,免收其通行费。
30. 冷冻猪肉属于绿色通道鲜活农产品。
31. 对于持《山东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车辆通行证》的应急救援消防车出口时按其他免征-“救灾车辆”放行。
32. 若查验结果为不合格或假冒绿通车,则应对不合格或假冒具体情况进行拍照取证,查验整体过程的影像记录资料在本地保存期限应不低于2年。
33. 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结合公路交通状况、沿线设施等情况设置交通标志、标线。
34. 特殊结构货车(水箱式):装运的水体中载运有可见活动水产品较少的,不算整车装载。
35. 新建、改建公路的建筑控制区的范围,应当自公路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15日内,由公路沿线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划定并公告。
36. 已进入追缴名单用户,在补费现场,应指引用户自行登录补费平台查看补费证据及补费消息。不具备操作能力的用户,由收费人员现场向用户展示通行时间、路径、金额以及补交渠道。
37. 高速公路通行预约服务平台管理端系统目前开放省级管理人员权限仅能对省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进行新增、修改、删除、查看操作。
38.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做到“三同时”,即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修复、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39. 发行服务机构应即时完成 ETC 出口交易数据记账并返回结果,最晚不得超过省中心发布交易数据之时起24小时。
40. 车道开启时,车道摄像机、费额显示器都处于正常开启状态,车道关闭后,即处于关闭状态。
41. 消防安全管理的“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的能力。
42.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对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可定义为超限运输车辆。
43.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公里。
44. 压车达到6辆起增开车道,反应时间不超过1分钟,站内人员到达车道时间不超过4分钟,到达辅站时间不超过10分钟。
45. 特种作业车超过55吨的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如吊车,最大重量不得超过55吨。对持合法超限运输证的车辆要及时放行,必要时,交通执法部门要通过系统协助做好证件查询工作。
46. 2类货车,2轴,车长不小于6000mm且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小于4500kg。
47.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入口治超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2019〕29号)中所提的“货车必检,超限禁入”中,“超限”特指车货外廓尺寸违法超限行为。
48. 对于收费车辆的收费业务应收未收、长短款等情况,由收费方负责。
49.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管理规定》,载运单个不可解体物品的大件运输车辆,在不改变原超限情形的前提下,加装多个品种相同的不可解体物品的,视为载运不可解体物品。
50. 消防车属于专项作业车
51. MTC车道显示界面显示以下信息:除通行灯、电动栏杆的状态外,还显示雨棚信号灯、存在线圈、通过线圈、卡读写器的状态等信息。
52. 人参果属于鲜活农产品减免范围
53. ETC车道特情处理要在5分钟内完成。
54. 同一大件运输车辆短期内多次通行固定路线,装载方式、装载物品相同,且不需要采取加固、改造措施的,承运人可以根据运输计划向公路管理机构申请办理行驶期限不超过3个月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55. 三类大件运输车,应至少有两辆护送车。
56. 重大节假日道路运营保障管理办法收费站原则上开启所有出入口车道,不得因ETC车道开启不足造成拥堵。
57. 山东省内多轴车最大计费轴组为11轴。
58. 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
59. 三类专项车车辆限载是39000KG。
60. 一辆非载货专项作业车,车长4.8米,总质量3.8吨,核载人数5人,轴数两轴,该车辆车型为一型专项车。
61. 爱岗敬业作为最基本的职业道德规范,是对人们工作态度的一种普遍要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现代企业发展的要求。
62. 对于货车称重检测结果不大于认定标准105%的,暂按未超限超载处理。
63. 入口称重图像数据包括车辆正面照、车辆尾部照、车辆侧面照3张检测照片和长度不少于5秒的视频记录等。
64. 查验结果应现场告知客户,已预约客户应系统推送查验结果,若客户对结果有异议,收费站应现场妥善处理并做好相关查验证据的保存工作。查验合格但发生扣费的,客户可通过预约平台小程序或部、省客服中心申请退费。
65. 在紧急情况下,可以暂时忽略规章制度以快速解决问题。
66. 一辆小型蓝牌客车后边拖挂了一个旅居车,其证件合法,入口应该按二型客发卡。
67. 查验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运输车辆时,只要司机出示跨区作业证,即可允许其免费通行。
68. 在超限车辆纠纷沟通中,收费员应主动出示车辆超限的称重记录、相关政策文件等证据,避免矛盾升级。
69. 小型载客汽车后边挂接旅居车,旅居车总质量应为750千克以下的挂车。
70. 收费人员在查验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运输车辆时,如发现该车证件涂改时,为了保证夏收工作,可以给予减免,仅需记录车牌号后可直接放行。
71. 承运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的,除依法给予处理外,并在1年 内不准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
72. 发现车道车辆失火时,应立即封闭起火车道及两旁车道,紧急疏散火源附近车辆和人员。
7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单位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74. 半挂汽车列车是指半挂牵引车和半挂车的组合,也包括带有连接板的货车和旅居半挂车的组合。
75. 2005年版第五套人民币20元券的背面主景采用雕刻凹版印刷,用手指触摸,有明显的凹凸感。
76. “大车小标”偷逃通行费的车辆不可能出现超时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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